課外活動指導組
社團推動與發展
推動社團活動本校除了提供學生在專業能力的養成之外,為促進全人教育的目標,多元化能力的培養,社團活動是學生培養多元化能力的重要的一環,學生透過活動的參與,學習如何待人處事、培養團隊精神;學習民主自治的精神,養成領導的能力;參與社會服務,培養歡喜付出、尊重生命、負責認真的人生態度。社團給予學生的各種學習機會,可以促進學生健全的人格發展。
在社團活動之推展上,辦理民主法治相關的議事營及幹部訓練,讓學生學習民主自治精神,有能力管理自治團體事務,並且適時給予協助與輔導。鼓勵社團參與社會服務學習的機會,盡可能的與鄰近社區連結合作辦理相關的活動,並在交通及餐食上給予實質補助或調派學校行政支援給予協助。
社團活動的規劃
社團活動慢慢的發展出本校的特色,社團的服務參與,更直接縮短了社區與學校的距離。學校與社區共生互利,將學校資源與社區資源做最妥適的整合,透過鄰近社區與教育資源的整合,社區與學校的互動,共同建構成為一個學生能夠適性學習的環境,同時將學校教育得以延伸至生活圈,將「博施濟眾」的精神具體落實,期望號召更多人的加入,創造施比受更有福的社會。落實社區服務功能,藉由與社區的互動,促進學生對社區關懷與鄉土文化的情感。
學生自治組織建立
本校學生會為最高之學生自治組織,依據「學生自治組織章程」訂定之「學生會會長及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 」,於每年辦理學生會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綜理學生事務,並協調處理全校學生社團校內、校外之公共事務,統籌會費之運用、稽核。學生會由行政中心,處理學生會之行政業務。學生會會長,由會員選舉出,代表會員行使職權,為學生會之立法監督機構。評議委員會,為學生會之仲裁、評議機構。並協調處理全校學生社團之公共事務。對外參與各項活動,促進校際間交流,對內籌劃、協調、辦理全校性活動、增進學生福利及反映學生意見,對本校社團之整體發展,能夠發揮更多正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