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緊急傷病處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8月29日第一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訂定

一、為使本校學生於疾病突發狀況下,能即時得到醫療處置,且於送醫過程中能有安全妥適之照顧,擬制定本辦法。

二、依公文臺體(二)字第1010121178B號辦理。

三、本辦法處理原則:

(一)上班時間由衛生保健組護理人員處理

1.現場老師或教職員工得知發生緊急病事故時,應立即派人通知衛保組緊急處裡,若情況緊急或為重大傷病則直接通報119協助就醫。

2.由衛生保健組護理人員赴現場進行檢傷分類、初步評估及現場急救處理,並決定送醫方式及護送就醫地點。

3.檢傷分類:

(1.)普通急症:係指無緊急危及生命之虞,但仍需送醫治療之個案,例如:一般切割傷、發燒、感冒,經急症處理通知導師及家長,聯絡健檢醫院合作之接駁車或119協助就醫,就醫後交由家長帶回休息。

(2.)重大傷病:有立即危及生命之虞者,應立即啟動緊急傷病處理小組,並由護理人員或現場救護處理後,立即通知119支援。

4.軍訓室(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校安通報、教官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疏散師生、導師(教官)通知家長並告知就醫地點。

5. 重大傷病事件則由秘書室對外宣佈訊息。

(二)護理人員下班時間,由執勤教官或舍監全權處理,並應聯繫校內相關單位、導師及家長。

(三)處理流程表如附件一。

四、緊急護送人員:

(一)緊急護送人員以衛生保健組及學務處人員為優先,護送人員順位如下:1.護理人員 2.教官 3.導師或科辦人員 4.其他。

(二)護送時應攜帶行動電話,以利隨時連絡。

五、護送就醫地點:

(一)緊急送醫病患送往鄰近醫院救治。

(二)若因病情需要得由緊急醫療網119救護車人員判定送往最適合之就醫醫院救治。

(三)病情較輕之病患可至門診或次日就診治療病患,可於衛生保健組留觀休息後,視情況由學生自行就醫或由家長帶回。

六.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流程圖

 緊急傷病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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