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膳食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一0三年一月八日學生事務會議修訂

一、為維護本校教職員工生之餐飲品質及良好的飲食環境,以確保膳食衛生與安全,特訂定本施行辦法。

二、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台體字第八九00二一一四號函頒之「大專院校餐廳衛生管理方案」辦理。

三、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執行秘書一人,由學務主任擔任;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軍訓室主任、會計主任為當然委員;衛生保健組組長、事務組組長、生活輔導組組長、學生自治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另教師委員三人、學生委員由各科科學會會長代表一人。

四、本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若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則由執行秘書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五、本委員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議決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決議。

六、本委員會執掌:

(一)審議本校重要之膳食決策。

(二)審議本校各項膳食管理辦法。

(三)規劃本校各項膳食設施。

(四)成立餐廳膳食督檢小組,督導本校膳食衛生事宜。

(五)檢討並提供本校有關膳食之各項興革意見。

(六)審議並辦理本校學生餐廳代辦商之合約徵選,解、續約事宜。

(七)審議本校其他有關膳食事宜。

七、本委員會下設三個小組秉承主任委員、執行秘書之指導執行業務:

(一)衛生組

組長由學務處衛生保健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執掌如下:

1.督促膳勤人員之健康檢查及衛生教育。

2.食物中毒事件之調查、處理與通報。

3.負責考核餐廳之清潔衛生營養等事項。

4.其他相關事宜。

(二)總務組

組長由總務處事務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執掌如下:

1.負責餐廳招標、簽擬合約及師生反應意見有關產品價格之協調、處理與

回應,並監督合約之執行。

2.負責餐廳包商平時及轉移時,使用財物之保管維護與點交事宜。

3.規劃餐廳工程之整修及消防安全維護等有關事宜。

4.其他行政支援事宜。

 

(三)生活輔導組

組長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組員由組長遴選,執掌如下:

1.負責學生對餐飲相關事項的意見蒐集與反應及移請相關權責單位研處。

2.負責學校餐廳秩序維持及學生意外事件之處理。

八、本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九、本設置辦法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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